毕业院校:华南理工大学
专业:环境工程
学历/职称: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资格证书: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
工作经历及研究方向:
2012年10月入职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下属广东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实习并于次年正式入职担任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及环境风险与应急管理技术研究,2014年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环境风险损害鉴定评估研究所后转入该所至今,一直专注于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研究、环境风险与应急管理技术研究等工作,形成了从风险识别、应急管理到损害评估的全链条技术能力,熟悉环境损害鉴定标准化流程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应用。
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
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领域,深耕污染物属性鉴别、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量化及环境介质污染现状评估等核心业务。至今已主导或参与超100起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其中多个项目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司法机关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典型案例,成功承办多地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持续为全省多地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机关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在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司法衔接、证据保全及法规技术规范适用等环节,输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作为环境应急管理领域的先行者,自2013年投身该工作以来,在2013-2016年间完成36项企业、园区及高速公路等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编制。同时,积极协助各区域级应急管理工作,完成6项省、市、区级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项目,并深度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实战演练与技能竞赛,主导粤桂应急演练、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大比武、清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15个项目,以扎实的技术能力推动区域应急管理水平提升。近年紧扣生态环境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重点流域“一河一策一图”、重点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等专项研究工作,围绕流域生态安全与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需求,构建“一河(园)一档”基础数据库,形成“风险识别—防控策略—应急处置”全链条技术方案体系,为流域精细化管理与化工园区绿色安全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论文著作及奖项荣誉:
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期刊发表论文3篇,参与专著1部;研究成果《广东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技术体系与示范应用》获得2022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社会及学术团体兼职:
汕头、佛山、惠州、中山、茂名、肇庆等地市环境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专家库专家。
主要业务与研究方向:
聚焦于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环境风险应急管理领域。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向,重点开展污染物属性鉴别、生态环境损害量化评估、赔偿技术体系研究;在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方向,深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流域水环境风险管理、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关键技术,同时参与环境应急管理政策与技术规范制定,为行政区域、工业园区和企业提供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咨询服务,同时开展多方向的专项研究,助力环境风险精细化治理。
业绩情况: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1)江门市某地块危险废物倾倒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2)连州市连州镇某地块固体废物倾倒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首批“千案展示”案例);
(3)开平市龙胜镇某地块固体废物倾倒事件环境损害评估(广东省首批、江门市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4)四会市贞山街道某地块固体废物倾倒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生态环境部环境执法典型案件);
(5)珠海市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境损害评估(珠海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
(6)清远市清新区刘某林污染环境案环境损害评估(清远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
(7)英德市沙口镇某废弃搅拌站内环境污染损害评估(英德市首例污染环境公诉刑事案件);
(8)台山市李某非法开采稀土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环境损害评估(台山市首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9)劳某某污染环境罪案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10)甄某伦污染环境案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11)周某非法倾倒渣土案环境损害评估(惠州市污染环境典型案件);
(12)佛山市顺德区露天堆放废油漆铁桶事件环境损害评估(顺德区首宗结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和民事诉讼途径案件);
(13)江门市多地厂房、仓库内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系列案件环境损害评估(江门新型非法倾倒固废系列案);
(14)杨某某等四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环境损害评估(白云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首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5)李某某、龙某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惠城区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案件);
(16)巫某某污染环境罪案环境损害评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典型案例);
(17)清远市某石场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2020年媒体曝光的“清远废弃石场填埋万吨垃圾”案件)。
行政区域风险管控与环境应急咨询服务
(1)《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修编》;
(4)《清远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修编》;
(5)《揭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清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9)《阳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大型工业园区及化工园区环境应急咨询服务
(1)《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2)《东莞市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3)《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4)《南沙小虎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5)《韶关新丰县环保涂料基地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及“一园一策一图”》;
(6)《肇庆四会市精细化工工业园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及“一园一策一图”》;
(7)《肇庆金利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及“一园一策一图”》;
(8)《佛山市三水化工园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及“一园一策一图”》;
(9)《云浮市云安循环产业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及“一园一策一图”》;
(10)《云浮市郁南产业转移工业园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及“一园一策一图”》;
(11)《湛江东海岛化工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及“一园一策一图”》;
(12)《茂名市高新区化工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及“一园一策一图”》。
环境应急演练技术咨询服务
(1)《广州市2025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技术支持及服务保障》;
(2)《广州市2024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技术支持及服务保障》;
(3)《广州市2023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技术支持及服务保障》;
(4)《广州市2022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技术支持及服务保障》;
(5)《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演练》;
(6)《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演练》;
(7)《广东省揭阳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演练》;
(8)《广州市从化区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9)《珠海市2021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10)《西江流域粤桂合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技术支持》;
(11)《2017清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全球大型企业环境应急咨询服务
(1)《埃克森美孚(惠州)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2)《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3)《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
(4)《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5)《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6)《江门亚什兰化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7)《惠州忠信化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8)《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修编》;
(9)《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10)《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1)《国电肇庆热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2)《荷树园电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预案》;
(13)《韶关市坪石发电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14)《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15)《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外环公路江门至肇庆段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